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议案提案
议案提案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时间:2014/2/17

 农工党杭州市委会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任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触点多、燃点低、敏感度高”。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在各地频频爆发, 食品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基于食品安全的公共属性,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责无旁贷。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问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我市食品市场秩序总体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由于食品安全体制改革处于过渡期、交通物流不断发达、区域关联度不断增加等因素,我市的食品安全仍存在一定风险,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构改革进程缓慢。浙江省食药局新一届领导班子于2013年9月27日任命,我市目前尚无明确的时间表,这与国家原定于2013年9月底完成地市一级机构组建的时间节点相比,已明显滞后。目前,杭州市食药局刚刚承接了属于第二轮机构改革的餐饮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划转的人员编制到位,并开始运作。工商部门需要划转的食品流通监管职能、质监部门需要划转的食品生产监管职能都还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由于改革推进步伐缓慢、过渡期较长,给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考验。同时,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监管形势,国家、省、市各部门出台的规章因侧重点不同有交叉或冲突,客观上导致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情况存在。

  2、资金使用绩效不明。目前,我市的食品安全专项资金是在部门预算外单独设立、专门用于食品安全特定工作的财政资金。从专项资金的定义和涵盖范围上看,该资金与各相关单位的预算资金在项目设置上有重复之嫌,从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上来说,绩效考核的结果不明确,普通老百姓更是难以体会到政府大量资金投入后的效果如何,也无从查询相关切信息。此外,《杭州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对资金监督和管理的规定基本上都停留在“大是大非”的定性上,而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来衡量专项资金使用的效果如何,对保证资金科学、有效、安全使用缺乏约束力。

  3、信息公布渠道不畅。我市食品安全部门、消费者和媒体之间尚未真正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缺乏制度化的交流联络机制。食品安全部门虽然在宣传上下了功夫,但大多还是局限于偶然性的发放传单、搞广场活动、报道专项整治、宣传重大案件等,缺少一贯性、连续性和持久性。正确、科学的食品信息发布处于劣势,没有科学依据的误导信息则更容易传播,造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过度解读、过度担心,进而引起焦虑,在得不到正确信息纠正的情况下最终影响到政府公信力,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4、农村地区监管薄弱。我市在“百日整治和集中行动”中构建的基层监管网络,缺乏专门的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难以真正形成和有效发挥作用,部分镇街和村社的监管尚显薄弱,省、市、县三级政府监管仍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角色定位不准、主体间关系尚未理顺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瓶颈。

  5、企业诚信意识淡薄。部分厂商诚信意识淡薄,投机现象严重,从小商小贩的不法行为,到中小食品企业的违法违规,直至大型食品企业和国内、国际著名品牌的连续曝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爆发。食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更是加剧了“逆向选择”的恶性循环,导致失信厂商驱除守信厂商,也就是经济学上的“劣币驱良币”,食品供给体系十分脆弱。

  二、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建立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应该朝着统一、权威、高效的方向推进,按照大部门体制改革所确定的“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改革要求和中央已明确的时间节点,突破部门利益,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完成职能理顺、事权划分工作,确保新职能的履行工作不断、节奏不乱。及时修改并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避免国家、省、市各部门出台的规章因侧重点不同有交叉或冲突。出台杭州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经常性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除了内部报告程序外,还应选取其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让普通老百姓更加了解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上所做出的各种努力和尝试。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搭建专家工作平台。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定期公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专栏,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食品安全部门与媒体的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如定期的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支持和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搭建专家工作平台,给媒体、公众、政府提供相对独立、权威的食品安全科学信息。重视网民、媒体、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就事论事地解决问题,不要扩大化过度响应。引导专家在保持中立、提倡国际共识并具备专业权威的前提下,利用主流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3、健全追究奖惩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采用严刑重典治理企业失信行为,提高失信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统一的食品企业诚信信息平台、面向社会的食品企业诚信信息查询系统和诚信信息公示披露系统。开展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会宣传等环节参考使用企业诚信相关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4、整合基层执法机构、加大农村监管力度。要整合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基层执法机构,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隙监管网络。鼓励城市和城镇规模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下乡入村开展连锁经营,以加盟等方式整合现有的农村食品生产和销售点。有效整合政府、食品产销者、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增强检验能力,增加抽检密度,并定期公布检验结果。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监管视角,切实捍卫农村食品安全。

  5、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全民教育工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监督食品安全的氛围,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推动建立维护食品安全的民间组织。建立诚信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和诚信企业的模范典型,曝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失信严重的典型案例。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设立有奖举报热线和信箱,强化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假辨假和防范风险能力,树立科学的膳食习惯和正确的消费观念。

用户评论: 共有0条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发表留言: 注册用户才可以进行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