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议案提案
议案提案
推进休闲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业农业增收
时间:2016/2/5

农工党杭州市委会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深入实施“一号工程”,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引导农业延伸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大力发展以六次产业为特征的都市现代农业为基础的产业新体系。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因势利导、扶持创新、加强管理,积极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杭州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休闲观光农业成为都市现代农业的产业新体系,融合了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休闲旅游、都市农业等项目,已成为大农业一二三产业中增长最快的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对于推进都市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业农业增收,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现状
  杭州市休闲农业发展从1987年谷牧同志“农家乐、旅游者也乐”题词时开始,逐步融合本地农耕文化、古镇村落、风俗民情,形成了自然生态游、乡村休闲游、农业观光游、民俗文化游、古镇古村游等挖掘“农、家、乐”特点,以“农”为根,以“家”为形,以农村民宿发展带动乡村旅游的多形式农业旅游产品。近年来,各地涌现了一批“乡村旅游”先进单位,如桐庐县获得“全国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称号、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获得“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称号。截止2015年12月,全市农家乐特色镇村149个(其中浙江省农家乐特色乡镇4个、浙江省农家乐特色村57个);农家乐旅游点360个(其中浙江省农家乐旅游点52个、省五星级经营点14个、省四星级经营点25个);农家乐经营户3652户(其中浙江省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8户、四星级农家乐经营户57户、杭州市三星级农家乐经营户463户);接待餐位数和床位数分别达到22.8万个和5.3万张;2015年全年共计接待游客3048万人次,经营总收入32.2亿元。休闲农业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不足
  1.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我市各地休闲农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建设用地难、金融贷款抵押物缺乏、服务设施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比较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旅游的发展。
  2.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休闲农业准入门槛低,大多数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缺乏规划论证,发展存在一定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设计雷同、简单效仿、粗放经营等现象比较突出。对农耕文化和传统民俗挖掘不够,缺乏地道的农家文化和乡土风味,“农”的特色不突出,“家”的氛围不浓厚,“乐”的文章不充分。
  3.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休闲农业经营户大多是农民,很大一部分存在“小农思想”,缺乏长远的发展意识和现代经营管理意识,接受专业系统的培训和教育不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较差,影响了休闲农业经营和管理水平。
  4.宣传力度还需加强。休闲农业经营者市场促销意识不够强,缺乏主动宣传和参加集体推广的积极性。加之经营规模小而分散,与旅行社等服务机构联系不密切,没有形成较完整的宣传营销网络体系,导致资源和产品的知名度难以扩展,品牌效应难以形成,影响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建议
  1.提升基础,加大公共服务。休闲农业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支持系统建设。一是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如休闲农业聚集区域的公共交通体系、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生态停车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餐饮住宿洗涤消毒设施、农事景观观光道路、休闲辅助设施、特色民宿、乡村民俗展览馆和演艺场所、信息网络、旅游安全等基础设施,扶持一批休闲农业聚集村。二是强化具有传统特色的项目。加强传统民居保护修缮,鼓励发展特色民宿,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宣传推介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强培训教育。建立休闲农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和管理,开展休闲农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人才素质,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逐步推动持证上岗制度,将休闲农业讲解员、导览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2.完善政策,突出扶优助强。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完善现有的休闲农业相关的扶持政策,着力扶优助强帮特,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落实休闲农业用地。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鼓励利用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偏远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二是加强金融税收支持。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休闲农业的经营主体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服务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探索休闲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多种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地区稳妥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林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
  3.注重特色,促进转型升级。围绕“以农为本、优化布局,丰富内涵、完善功能,彰显特色、提质增收”的休闲农业发展目标,推动特色发展。一是继续利用好既有资源。依托城市周边、名胜景区附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周边、依山傍水自然生态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农区、现代农业园区、美丽乡村田园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充分发挥森林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养生养老等优势,促进休闲农业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二是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加大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发掘,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加强农村文化遗迹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加快乡土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和延续。三是突出农、林、牧、渔特色。鼓励发展一批以休闲农业为核心的一二三产业聚集村;发展一批以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为核心,兼顾度假体验的休闲农庄;建设一批具有科普、教育、示范以及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功能的休闲农园。发挥休闲农业在调结构、惠民生的集聚功能和平台作用,发展一批农家乐、小超市、小型采摘园等特色旅游到村到户项目,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4.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水平。要实现休闲农业的飞跃式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一是要完善行业标准。加大休闲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力度,因地制宜分层次制定相关标准,约束休闲旅游农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促进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从业者的安全理念,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监管,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使消费者吃得健康安全,真正将休闲旅游农业区打造成集“游、赏、食、宿、玩、购”于一体的一站式全方位的休闲旅游场所。三是要推行绿色发展。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理念,在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情况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更好地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5.加大宣传,培育知名品牌。多部门协作,共同推动休闲农业的品牌培育。一是明确宣传重点。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围绕休闲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农民与工商资本在发展休闲农业过程中的利益联结新机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农耕文明传承的新方式等探索发展模式,树立发展典型,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推介,营造休闲农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部门协调一致。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将休闲农业融入大旅游中,统一绘制旅游图、统一组织宣传推介、统一设置旅游标识标牌、统一评价标准、统一纳入工作考核。农业部门加强与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休闲农业产业的整体发展,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三是创新宣传载体。认真开展最美休闲乡村、美丽田园推介,休闲农业星级评定、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等品牌培育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积极开展休闲农业特色村、星级户、精品线路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要素流动、资本重组和品牌整合,培育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
 

用户评论: 共有0条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
发表留言: 注册用户才可以进行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