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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
我市廉租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10/1/13

 

        自2001年实施廉租房制度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实事工程来抓。经过几年努力,我市廉租房建管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据统计,截止2008年8月底,杭州市共筹集保障廉租住房房源3520套,解决了相当一部分的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但同时,作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廉租房建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近期,农工党杭州市委会组织部分党员对我市廉租房建管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和多层面座谈的形式,从不同角度听取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公安、承租户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我市廉租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特别是廉租房后续管理现状,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存在问题
        1、信息互通不够。目前,廉租房申请流程采用需求者自行到市房管局领取表格直接申请的方式,而基层要在并不了解申报者经济收入的情况下,为其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尤其是部分“低收入家庭”的隐蔽性经济收入难以查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把关不严现象。另一方面,各城区、街道、社区对申请结果无法了解,不能准确掌握申请廉租房人员数和实际享受人员数,给社区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
         2、退出机制不够健全。《杭州市廉租房管理条例》有退出的条件规定,但不具可操作性,特别是申请廉租房的人群中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归正人员占有相当比例,即使生活稍有改善,但仍买不起房或不愿意买房,主管单位不能也无法将其硬性迁出,形成了“申请到廉租房=获得了实物分房”,改变了廉租房的本来意义。如有些廉租房,承租申请审核后,因没有承租户联系方式或无法联系上承租户,已空房超过半年多,使得这几套廉租房发挥不了其真正的作用。
        3、新建廉租房过于集中。祥符镇水碧苑是目前杭州市最大的廉租住宅区,共有廉租房1024套,实际入住的500余户中,以老弱病残和归正人员居多。廉租人过于集中带来了以下多方面的问题:
        一是管理方面的难度。水碧苑现有归正人员100余名,这些人很难找到工作,有的整天聚在一起赌博滋事、制造是非,使社区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是就业方面的难度。由于小区内人员复杂、文化水平低且无技能,加上残疾和40岁以上年龄段人员多,在外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小区内又无法提供较多的公益性岗位,在家待岗的愈来愈多。
        三是服务方面的难度。小区内共有残疾人员133人,精神残疾30人,以前分散在全市各个社区,能得到所在社区特殊帮扶和邻居照顾。现在集中居住,工作量大大增加,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更多的精力做到面面俱到。
        四是维稳方面的难度。承租户入住后很感谢政府,但由于人员集中居住,反而造成互相对照比较的便利条件。如各城区和街道倾斜照顾的差异性,使部分廉租户产生对待不公的心里压力,加上一些对社会有抵触情绪的个别人员的煽动,容易形成一呼百应的局面,人为的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和区域,也给周边小区带来负面影响。另外,水碧苑廉租房房租费问题至今尚未明确,老百姓反应较大,也留下了不稳定因素。
         4、公建配套建设滞后。以水碧苑为例,该廉租房房源地处城郊,与承租人原迁出地相比,医疗服务站、公交线路等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使承租户在就业、上学、看病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变相增加了生活成本。如需要定期就诊的承租人,由于医疗服务未能及时跟上,就必须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到指定的市第三人民医院(惠民医院)或市第七人民医院看病,每次外出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责任。目前涉及廉租房建设管理部门较多,建议设立专管机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加强对申请人的资格确认、申请者获准廉租房后条件的复核,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或退出廉租房等工作。建立廉租房听证制度,凡初审通过的廉租房申请人,必须参加社区听证会,陈述自己的困难状况。也可借鉴发达国家和香港等地的做法,依照相关法律明确弄虚作假、恶意骗租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杜绝公共资源被某些人不当获得,从而体现政府的公平公正。针对退出难问题,明确执行部门和具体措施,做到准入和退出相对有序,使廉租房能正常运转。
        2、进一步统一规划,合理布点,分散安置。本着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实现共建共享生活品质,要在各城区乃至各街道布点,原则各社区、各小区都有廉租房,既降低承租户生活成本,又分散救助服务和管理压力,给低收入家庭全方位的帮助。在分散安置方面可采取在商品房开发地块配建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新建一批、回迁安置房解决一批、危旧房改善调剂一批等方法。
        3、进一步强化协调,实现信息共通共享。杭州市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规模将日趋扩大。要全面做好该项工作,须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廉租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之间须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构建全市信息共通共享网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使得审核、准入、管理、退出更加合理规范。可借鉴上海的做法,逐步建立一套“收入核对系统”,通过民政、劳动、财税、工商以及金融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掌握相关申请人的收入信息,确保廉租房名至实归。
        4、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结合廉租房建设管理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善于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已集中安建廉租房的城区,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在政策上给予保障,对突出的主要矛盾要尽快落实解决,比如政府补贴不统一、改变廉租房使用性质等问题;对在建廉租房,建议进行简易的装修,满足承租人基本生活需求,避免承租人因装修压力而导致其贫困加剧。配套公共设施要先行落实,基层服务组织要合理安排,切实提高廉租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注:该调研报告得到蔡奇市长批示。执笔人:方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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