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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
我市农村健康教育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时间:2010/1/13

 

        健康教育作为卫生保健的战略措施,对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节约医疗费用和卫生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已经得到全世界的公认。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城市的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居民健康状况大幅度改善。但是,我们在农村开展医疗咨询社会服务过程中,发现农村健康教育工作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2008年5月,市委会将参政议政与社会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开展社会服务“健康教育—千名专家进百村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活动的同时,向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等地的100余个村的村民、村干部发放问卷调查表1200余份,并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机采访村民等形式,了解、掌握我市农村健康教育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农村健康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健康意识薄弱。调查显示:一年中,33.9%的人没测过血压,22%的人不参加体检;27.6%的人生病后不去正规医院就诊, 48.6%的人从不参加各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39.4%的人家中没有健康知识宣传手册。53.5%的人对“健康概念”缺乏正确的理解,1/3的人不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46%的不知道抗生素是否需要处方才能购买。13.1%的人没有专用的洗脸洗脚毛巾;23.3%的人宁愿花钱买烟买酒,也不愿意化钱用于健康保健;少数人甚至宁愿将钱用于求神拜佛也不愿进行健康投资。
        2、农村健康教育机构不健全。调查显示:62.5%的农村无健康教育专业队伍;30.7%的农村有兼职的健康教育队伍,一般由村卫生室同志兼职,有的由村干部兼职,且大部分兼职无待遇,有待遇者也仅仅是500元/年。从事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乡村医生没有参加过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无法满足广大村民对健康教育的需求。加上多数地方政府未把农村健康教育列入政府规划中,健康教育经费投入不足,69.4%以上的村无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及工作记录,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3、健康教育管理体制不顺。据全国健康教育机构业务工作调查分析显示,地方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41.3%属于疾控部门,15.7%属于爱卫办,9.1%属于妇社部门,33.9%属于其他。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很多地方处于各领导机构都能管、但又都不管的边缘地带,不同上级部门对同一地区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多次督导和检查,造成基层开展工作的资源浪费。同时,农村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工作网络不健全,许多健康教育机构只延伸到县,乡镇、村还没有专门的健康教育机构。
        4、农村健康教育针对性差。不同地方农村居民生理状况、生活条件不同,文化知识结构有差异,对健康教育的需求和提供服务的要求也不同。但目前很多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前,由于经费或专业知识缺乏等原因,往往不做需求调查,凭经验开展工作,内容单调,缺乏吸引力,农民主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较低。有些以项目为基础的农村健康工作,解决的问题并不一定是当地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且项目多为短期性活动,不能成为常规性健康教育工作,影响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农村健康教育效果评价开展较少。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由于起步晚、受经费限制等原因,评价工作得不到重视,多数评价局限在过程评价上。有些已开展的效果评价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设计,大多以问卷的形式调查居民的知晓率、行为形成率。对居民的反馈意见、实际行为的变化等关注较少,更没有开展健康教育投资所带来的经济评价,因此居民体会不到健康教育的实际效益。
        6、农村健康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旧有的传染病如结核病、血吸虫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猪链球菌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逐渐上升,导致疾病负担加重。农村的精神疾患和意外伤害逐年增加,烟草危害日趋严重。这些都对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二、加强我市农村健康教育的对策建议
        1、以创建“健康教育示范村”为载体,加强对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以创建“健康教育示范村”为载体,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支持。加大对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首期经济投入,专门支持农村健康教育工作,对投入的卫生经费要求专款专用。协调各部门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社会各界(企业、县级以上医院)对农村健康教育的支持,可建立健康教育基金会,通过吸纳会员缴纳会费等来筹集经费。
        2、以农村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健康教育人才培训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抓好医疗卫生整体工作的同时,应有重点地加强对健康教育机构(科室)设备、人员等的配备;进一步完善、优化镇村健康教育人员结构,发展一批健康教育志愿者,加强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其成为农村健康教育主力军,并将培训、考评纳入个人实绩考核之中,以提高主动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卫生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外,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对村级医生实行相应的激励措施。
        3、以协助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目标,扩大农村健康教育覆盖面。健康教育机构或部门首先要把重点放在基层村庄,特别是边缘贫困地区,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健康教育受益者。其次是要结合农村和农民的实际,编制既科学又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资料。再是设计一些项目,开展一些吸引力的活动。如开展文明健康“五星户”评比活动,由村委会组织卫生、妇女、治安、计划生育和共青团等人员组成评比小组,针对农户的家庭环境卫生、家禽家畜圈养、遵守村民文明公约、家庭成员卫生知识掌握和卫生行为形成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比,每季度评比1次,并按得分情况分别给予不同星级,促进村民增强健康意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4、以农民健康教育学校为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农民健康学校,利用农闲和空余时间,针对不同对象和季节,把农民组织起来,采取“上一堂课、发一本资料、看一次录像、进行一次测试”的方法,普及卫生知识。可让各级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针对农民的需求,结合卫生下乡、疾病调查等一切有利时机,利用口头教育、专题讲座、健康咨询、文字材料、橱窗、板报、展览、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以效果评价为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评价系统。政府应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纳入3个文明考核。卫生局要加大健康教育在整体卫生工作考核中的积分比重,爱卫会、宣传部门、教育部门都要把健康教育列为考评重要指标,使健康教育管理做到服务人性化、工作规范化、沟通经常化,保证农村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客观的效果评价,切忌只为追求业绩而拔高虚假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
        6、以营造氛围为关键,使健康行为成为村民的自觉行为。建立健康行为要有良好的环境氛围,包括舆论环境、生活环境及法制环境,一方面人有从众心理,另一方面很多健康行为属于公共卫生的范畴,不良的健康行为不仅影响本人的健康,也会影响别人的健康。有些健康要求在爱国卫生条例里已经通过法律规定,但是难以执行,违法难究。健康行为的产生要靠自觉行为,也需要环境,甚至强制措施,要通过多方制约,逐步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

 
        农村健康教育是一项低投入、高产出的行动,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健康教育作为整个农村卫生工作的突破口,提高农民对疾病的“免疫力”,巩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执笔人:陈月芳、成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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