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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五水共治”背景下实现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与农业转型发展双赢的建议——以畜禽和水产养殖为例
时间:2015/2/28

农工党杭州市委会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决策部署,我市大力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其发展有着特殊性,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这两大目标都不能轻易改变。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政策与工业污染控制政策相比,应更加突出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效果。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市如何抓住“五水共治”契机,以“治水倒逼促转型”,找准“五水共治”和当前受影响较大的畜禽、水产养殖业等转型升级的结合点,科学把握治污和发展平衡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基本情况
  与水关系密切的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指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畜禽和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因为畜禽和水产养殖是有形的,比较集中,故“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风暴中整治的重点是畜禽和水产养殖。在畜禽方面:截止2014年7月底,全市已关停养猪场户3906个、减少生猪存栏量37.2134万头,关停养禽场户 1100 个。萧山区对杭州市绕城线内、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等一线四区内的以及存栏量在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户)实施全面关停。余杭区对塘栖、崇贤、余杭等13个镇街(单位),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鸭存栏1万羽以下养殖场户实施关停,关停后仅剩25家。建德市明确到2016年底生猪饲养量比2012年底减少25%以上,有的乡镇将禁止养猪;蛋鸡规模化饲养量减少20%以上。全市计划到2014年年底关停、搬迁养猪场5061个,涉及生猪存栏量94.9967万头,约占全市2012年生猪存栏量212.02万头的45%。在水产方面:全市限禁养区划定和整治养殖水面10.9万亩,截至2014年7月底,我市共拆除温室甲鱼养殖面积151万平方米,估计减产1.5万吨,拆除网箱12.5万平方米,减产1500吨左右,拆除养殖面积还将进一步扩大。
  二、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存在的问题
  1、整治手段简单化、对象扩大化。畜禽排泄物放对了地方是资源,放错了地方才是污染。某些地方对畜禽和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不因地制宜,而是简单地一刀切——拆除、禁养。某些地方脱离农村实际,为求治污政绩,禁养扩大化,在畜禽和水产宜养区也拆光、禁光,建设无猪乡镇等。某些地方党委、政府为完成畜禽和水产禁养任务,出台了一些违法的政策文件,如不准农民养猪、不准合法的养殖场搞基本建设等,有悖依法行政。
  2、农产品减量明显,价格升高。简单化、扩大化的整治对畜牧业、渔业的整体影响是:发展空间压缩、产业规模缩小、发展氛围恶化、扶持政策减少、保供能力下降、产品价格上涨、增收难度提高。2014年上半年全市畜牧业产值38.92亿元,同比下降2.7%;上半年渔业总产量6.55万吨,同比减少8.07%,产值13.74亿元,同比减少10.73%;甲鱼放养量下降54.64%,比2013年同期相比减少6318万只。全市扩大化的整治致猪禽养殖减少,加之主要畜禽产品市场销售波动起伏,全市畜牧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和产业阵痛期,2014年6月下旬以来猪肉、禽蛋价格上升,7月禽蛋批发价创新高。如按各地计划整治到位,我市生猪的生产自给能力将从78%下降到40%,稳定保供堪忧。
  3、农民就业岗位减少、收入受损。截至2014年7月底,我市在养殖污染整治强势推进中,直接涉及甲鱼养殖户1580多户,3150余人,预期共减收8.7亿元;养猪等禽畜养殖因禁养、限养、拆除,直接涉及6600 户、 15000 人就业问题,预期减收9.1亿元。随着禁养、限养、拆除力度的逐渐加大,涉及的养殖场户、从业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减产、减收的负面影响将进一步加剧,预期2015年减收30亿元,2016年将减收50亿元。
  三、促进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有道是:猪粮安天下。农业是保障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基础产业,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是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的公共产业。“五水共治”不是消灭畜禽和水产养殖,而是实现更好地发展,不能因噎废食。因此,在工作中做到整治和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重点要加强领导、注重引导、强化依法管理。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生态农业发展必要的用地,优先安排重点培育企业和养殖小区建设用地指标;对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内的农牧结合生态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确保发展项目落地。要重点扶持生态的、资源循环养殖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科学规划,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按照“调减过载、适度保有”的要求,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分析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污染轻重等,合理调整区域环境容量,优化畜禽、水产养殖结构、布局和规模,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按照省环保厅有关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环境准入指标,我市目前生猪承载量只到标准的三分之一,具有发展的空间和潜力。要积极争取有条件养殖的区域划入生产区。充分利用山地或种植业基地,积极稳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进“畜牧进山、养殖上山”。大力发展农林牧渔紧密结合的生态牧场和家庭农场,积极发展食草家畜,培育优势产业带,加快淘汰严重影响环境的中、小、散养殖场(户),确保产业发展与环境承受力相适应,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
  3、进一步多措并举,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广清洁生态养殖技术,根据不同畜禽养殖种类和规模,推广厚垫料发酵床、畜禽粪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处理技术,采用科学的饮水设施、清洗方式和负压通风、湿帘降温等环保节能型设施工艺,努力减少污水和有害气体排放。推广多种水产品种科学搭配、生态养殖技术,实现循环水养殖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切实控制水产养殖污染,改善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各类规模养殖场都应当通过与种植业主签订契约等形式落实排泄物的生态消纳地,实现就近就地利用。加大商品有机肥生产推广的补助,把有机肥生产利用作为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产业来抓,鼓励发展有机肥加工、沼液资源化利用和新能源开发,实现畜禽排泄物的异地综合利用。要不断创新农作制度。大力发展农林牧渔紧密结合的生态牧场,推广立体种养模式,积极探索推广“畜-沼-果”、“畜-沼-菜”、“畜-沼-茶”、“稻鱼”“稻鸭”、“荷鱼”共育等种养结合新型生态高效农作模式。
  4、进一步标本兼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区域分布、品种搭配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既从源头上削减污染产生来源,也对生产过程排放污染物进行处理,力求达到标本兼治。根据农业面源污染产生的不同来源,分别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综合治理方式。推进依法治污,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主体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立法建设和标准化建设。针对我市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逐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使得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加大对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的执法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造成环境污染、整治未达到要求的养殖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积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部门配合协力抓,加强治理工作考核,有效巩固治理成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长效管理,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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