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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做强做大我市法律服务业  精准助推“一号工程”的对策建议
时间:2015/11/17

农工党杭州市委会

 

  2014年7月,中共杭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确立了发展信息经济、推动智慧应用“一号工程”的战略举措,积极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物联网产业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智慧物流中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六大中心”。今年7月,中共杭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又提出了“坚持以实施“一号工程”为龙头,全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的战略举措。由于“一号工程”、“六大中心”建设涉及大量法律问题,比如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电子交易合同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调解和处理规范等等,这对法律服务业的高层次人才储备、前沿领域法律服务水平、“互联网+法律服务业”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进一步做强做大我市法律服务业,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对高质量推进“一号工程”、加快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做强做大法律服务业的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服务业务量等方面都有一定发展,为“一号工程”的高位推进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截至2014年末,我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情况如下:
  1、均衡布点搭建了主平台。构建覆盖较广泛、结构较合理的法律服务体系,有利于多渠道助力“一号工程”。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53家,公证处1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71家,法律援助中心14家,司法鉴定机构14家,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13个,法律服务机构基本达到全覆盖,每个区县(市)都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并实现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功能。
  2、量质并举增强了竞争力。引进、集聚了一批站在法律行业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人才队伍,有利于多层次助智“一号工程”。全市拥有律师5027人,占全省35.54%,每万人口律师比达5.7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03人,本科以上学历193人,占47.9%;公证员87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44名,占全体人员的51%;司法鉴定人员27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2.3%,副高职称占52%;人民调解员1.8万人,其中专职人员3731人。
  3、拓展领域提供了新支撑。法律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总量逐年增长,有利于多效益助推“一号工程”。全市律师担任各类法律顾问10946家,占全省27.63%;办理各类案件71606件,占全省21.8%。全市办理公证28.3万件,其中国内公证15.8万件,涉外公证6.5万件,涉港澳台公证1866件。办理司法鉴定20779件,同比增长18%。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961件,同比增长30%,挽回经济损失1.72亿元。法律服务产品创新不断,以律师业为例,知识产权、金融证劵、企业兼并重组等高端领域业务飞速发展,非诉讼法律事务总量逐步增长。2014年全年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173件,参与各类调解2364件。
  二、我市做强做大法律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呈明显上升态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都有一定进展,但是我市现有的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尚不能满足“一号工程”优质高效的成长进程。
  1、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我市仅于2012年针对律师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2〕11号),但对与“一号工程”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服务业,没有形成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发展缺乏明确统一的目标,比较零散、不成体系,发展不均衡等现象较为突出。同时,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失,比如阿里巴巴集团等大型企业的投资、并购、上市等核心领域的法律业务均由上海、香港等地的律师事务所承担。
  2、税收优惠力度不够。“一号工程”相关的法律服务领域,比如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金融等跨学科、高层次的高端领域,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员往往具有留学经历、在世界知名企业从事过相关工作,法律服务机构在引进和培养这类人才时成本巨大。我市仅针对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出台过税收优惠政策,没有针对法律服务业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3、对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政策扶持不够。首先,“一号工程”高端法律业务方面的人才缺口较大。针对高层次人才虽然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比如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业人才等都入选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但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并不在列。另外,“钱江特聘专家”、“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等均不涉及法律服务人才。其次,法律服务资源具有明显的不均衡现象,比如目前我市执业律师中临安、淳安等县(市)的律师偏少,按人口比远远少于主城区。
  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缺少可操作性的细则(办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法律服务项目,满足不了政府实际工作需求,对提供法律服务主体缺乏明确的选拔聘任规则,与北京市在这方面的做法相比有较大差距。二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资金保障不够。目前购买的法律服务大部分是公益无偿的,集中在律师进社区、法律援助等方面,根据财政部门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还没有采购20万元以上法律服务的案例,更没有针对“一号工程”购买过相关法律服务,与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不符。
  5、法律服务机构缺乏一流的服务品牌。现有法律服务机构477家,主城区律所比重占在90%左右,被评为省、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比例很小,仅有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初具大所规模,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在能源与环境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但即使在省内顶尖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也未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导致“一号工程”的部分法律业务只有北、上、广的顶尖法律服务机构能够承担,阿里巴巴等大量企业的高端法律业务流失,自有的法律服务业无法为高度发达的信息经济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6、在“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方面探索不够。信息经济、智慧应用是对“互联网+”模式的积极践行,法律服务业探索“互联网+”模式意识不强。作为全国信息产业的高地,我市拥有阿里巴巴、网易、丁香园等众多知名互联网企业,但在“互联网+法律服务”方面却没有作出积极有效探索,没有充分利用我市优良的互联网人才和市场资源,将线下的法律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予以整合,形成“互联网+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
  三、我市做强做大法律服务业的对策建议
  改革创新从来都是有难度的,转型升级之路亦非一马平川,做强做大法律服务业助推“一号工程”,实现经济快速转型升级,更需要克服诸多困难,迎接诸多挑战。
  1、出台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性纲要。鉴于近年来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新态势,以及“一号工程”对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新需求,建议借鉴信息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方面好的做法,研究制定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方向、人才政策、税收政策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有效推进法律服务社会化,指导我市法律服务业向更大更强方向发展,为推进“一号工程”提供政策保障。
  2、探索法律服务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在服务业发展已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法律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建议:一是对“一号工程”需要的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允许其将部分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费用进行税收抵扣。二是对初创的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的县(市),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意,可对税收进行适当减免。三是经认定为省、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且税收增幅较大的,应制定明确的奖励政策。四是对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作出较大贡献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制定可行的税收抵扣政策,以工作量等因素为基准进行税收抵扣。
  3、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走高层次、专业化的道路,满足“一号工程”快速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建议:一是市相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比如将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对于确实具备前沿知识的法律人才给予“钱江特聘专家”、“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等荣誉,吸引一大批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二是充分利用杭州市律师协会、浙江大学等平台,建立综合性的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点,加快培养互联网金融、跨境知识产权保护、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知识的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并对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县(市)提供中、短期法律实务培训,着力解决法律服务业发展不均衡问题。
  4、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倡导政府为“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购买法律服务。建议:一是在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杭州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管理办法》,为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提供明确指引,可参照北京市的做法,对法律服务提供商进行统一招标,按照招投标文件确定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等,由具有采购需求的政府部门在上述入围名单中进行协商确定或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对法律服务进行集中采购。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经费投入,比如倡导政府部门为“一号工程”的相关项目购买法律服务,保障“一号工程”合法、高效推进。
  5、培育一流的法律服务品牌。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统筹推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努力培育一流的法律服务品牌。建议:一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化,重视具有国际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等知识的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科学的产权制度和分配机制,完善管理机制和执业经理人制度,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二是加大县(市)法律服务资源培育,在政策上给予适当扶持,降低县(市)法律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和分支机构设立条件,开展法律优质资源结对帮扶活动,鼓励主城区优秀法律服务机构、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到县(市)开设分所、执业,并加大对县(市)法律服务业的经费扶持,在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会费返还比例方面给予倾斜。
  6、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法律服务业既要从配套产业的角度支持“一号工程”发展,也要从法律服务业自身推广“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建议:一是法律服务业应充分发掘和培养具备互联网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大数据、电子信息化等技术为基础,积极探索检索导流模式、互联网法律工具类模式、互联网法律服务交易平台等,致力于像阿里巴巴、天猫一样实现订单、支付和服务的标准化,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互联网+法律服务产品”,寻求合理的律师竞标机制,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的资源保障用户利益。二是市相关部门应鼓励法律服务业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出台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税收优惠等配套的扶持政策,倡导现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再创业,为法律服务机构与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提供平台。(注:该调研报告在市政协常委会作专题发言,得到市委副书记杨戌标批示。初稿执笔人:黄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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