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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安全监测体系的建议
时间:2010/3/2

   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强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近年来,与添加剂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从苏丹红、吊白块到三聚氰氨,违规使用添加剂、过量摄入食品添加剂已成为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据杭州市去年每月进行的售菜、米、肉、禽、蛋等主要食品检测评价,总体合格率在97.8%。其中农药残留不合格占总体不合格的70%,添加剂不合格占总体不合格的21.7%,主要集中在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如熟肉制品超范围添加苯甲酸钠,饮料中超量加入甜蜜素、糖精钠等等。因此,加强食品添加剂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做好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和监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我市食品添加剂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检测标准和方法发展滞后。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发展非常迅速,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之后,国家又出台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法规,结合食品分类系统调整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等等。但目前,在残留限量标准上,只有很少一部分有相应的检验方法,许多食品添加剂还缺乏相应的检测方法,或检测方法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如已批准使用的1677种食品添加剂中,有检验方法的不到百种。
  2、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杭州市从事食品检测实验室的机构主要有质检系统9家、工商系统3个、食品药监系统2个、农业部系统5个、疾控系统12个。除工商系统以外,均为通过省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食品检测机构。虽然各系统之间已有局部的互通和协作,但大多数食品安全信息是由各职能部门自行公布,有时不仅不同部门对同一内容公布的信息不一样,甚至同一部门对同一内容的信息公布也不一致。不仅资源无法共享,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3、检测收费标准偏低。就疾控系统来讲,目前食品检测收费仍然采用1992年浙江省下发的有关文件标准,其中规定:掺假、掺伪、定性、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新产品杂质成分检验,定性检测只收5元,定量按检验项目收费标准计,一般也在每项50元之内。近十几年过去了,试剂、仪器采购成本不断增加,但收费标准一直未变,检测机构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更不能更新和添置设备,导致一些检测项目无法开展。有些系统则逐步市场化,采用协议价等方式,收费价格相对较高。
  4、检测技术和设备亟待更新。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手段落后,也是食品添加剂“放纵”的另一主要原因。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由于添加剂不属于常规检验项目,往往要用到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及其他一些精密仪器,投资很大,检验机构在没有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很难在短期内购置。而收费低下也导致一些实验室添置大型检测仪器的动力不足。
  5、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无视相关法律法规,为追求食品外观(如使用苏丹红、吊白块、瘦肉精等)以及钻现有检测标准的空子(如使用三聚氰氨等)以提高一些质量指标,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甚至在婴幼儿食品中也违规添加。加上我国添加剂产业管理体制不健全,添加剂经营者常常是同时经营食品添加剂和工业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价格相对较高,导致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用工业添加剂代替食品添加剂。同时,一些民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存在误区,盲目排斥。一些经营者为了迎合这种心理,即使按标准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因怕标注添加剂会降低市场竞争力,有意在标签配料中不标注。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安全监测体系的建议
  1、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和监测工作。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新形势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好解读。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从法律角度明确了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2009年7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各自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监测方面的职责,加强分段监管中的协调、衔接与配合,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安全。对食品添加剂来说,特别应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产品配方的检查和监管,对发现有企业违规使用非食品用或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应严加处理,力争从源头加以控制。
  2、建立统一的监测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是保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要尽快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网络体系,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汇总及科学的研究分析,使各部门全面、动态地了解当前食品领域的安全形势,及时做出决策,把突发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小,从整体上节约监管成本。同时,通过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由有关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既可引导公众在选择食品时趋利避害,又可避免由于信息发布矛盾而造成的政府公信力下降。
  3、加快监测软件和硬件建设。可由杭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牵头,制定食品添加剂检验监测网络化建设的五年规划。在现有的区、县、市级具有食品检验项目的检验机构的基础上,由各机构申报检测特色,政府统一规划、拨专项资金,构建具有区域化的检测特色的实验室,形成区、县、市三级食品添加剂监测网络,共享实验室资源,最大效率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提高我市食品添加剂的总体检测能力。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快调整食品添加剂安全检测收费标准,使老百姓、企业、检测机构均能接受,提高检测机构主动监测的积极性。
  4、开展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市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卫生、质量技监等部门、科研机构、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可联合起来,对重要食品添加剂的检测进行共同攻关,以提高科学检测的水平。在重视残留量检测的同时,应结合我国膳食结构和习惯,对我国主要使用的添加剂,特别是在传统食品例如豆制品、调味品、蜜饯、酱腌菜、炒货以及各种饮料中的使用,按照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危险性评估方法,进行安全性评价,作为制定相关标准的基础。条件成熟后纳入食品抽检内容,提高食品入市门槛。
  5、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信用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本。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体系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包括信用信息获得机制、管理机制、使用机制、发布机制以及企业申诉机制等等),运用市场规律,提高行业自律。对同时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普及食品添加剂等相关安全知识,增强社会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齐抓共管抓好食品安全。
  (注:该调研报告在市政协专题议政会上作大会发言。执笔人:郑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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